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供水保障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供水价格自上次调整后已执行多年,期间供水企业在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网改造等方面加大了投入,经成本监审,供水成本发生了变化,与现行水价之间存在一定缺口。农村供水保障也是重大民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为保障城市和农村用水安全和民生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关部门对供水价格进行了调整。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旨在以价格杠杆促进城市供水良性运行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供水企业经济压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成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质量高水平保障的良性机制。农村供水价格制定则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城市和农村供水价格调整或制定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经过了价格调研、成本监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
在价格调研阶段,深入了解了当前供水行业的价格水平、市场状况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多方面情况。成本监审环节对供水企业的运营成本、费用支出等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与分析,确保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倾听了市民、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各方代表就调价或定价方案展开深入讨论,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全面分析调价或定价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最后,方案经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由专业法律机构对政策内容及程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把关。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山东省定价目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修订〈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农村供水价格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山东省定价目录》《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关于修订〈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对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市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执行三档阶梯水价。**阶梯水量为每年180立方米(含)以内,到户水价3.9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为180至360立方米(含),水价6.1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超过360立方米,水价10.50元/立方米。为保障基本民生及体现政策公平,对少数暂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居民用户,暂按**阶梯水价执行;同时对区内低保、特困户等民政保障对象,给予基本水价每立方米降低0.20元的优惠。
制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水平或定价机制应当按照价格听证的有关规定开展听证,并进行信息公开。明确供水水质、水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除受用户委托开展的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外,供水企业不得滥用垄断地位收取供水开户费、接入费、增容费等费用。
根据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已实现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并完成污水集中处理的街道(镇)村,按规征收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及特种用水为1.20元/立方米;对尚未实现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且未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的街道(镇)村,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为保障基本民生及体现政策公平,对少数暂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居民用户,暂按**阶梯水价执行;同时对区内低保、特困户等民政保障对象,给予基本水价每立方米降低0.20元的优惠。
上级政策主要明确了城镇和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要求及阶梯水价制度框架等,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供水价格提供了宏观指导和制度约束。区级具体执行文件在严格遵循上级政策精神和定价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城市发展实际与供水成本变化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居民阶梯水价各档水量划分及具体价格标准,明确了特殊用户群体的执行方式与优惠措施,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地域适应性。
城市供水价格调整中持续深化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用水、抑制浪费。农村供水价格制定中精准对接农村发展实际,针对区域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不一的现状,创新实施污水处理费差异化征收政策,同时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供水价格调整有助于缓解供水企业的经济压力,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但企业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率。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水价政策,做好公示宣传、计量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利用政策激励机制,精简人员,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阶梯水价制度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可能会使部分用水较多的用户水费支出增加。居民应增强节水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合理用水,避免浪费。对于低保、特困户等民政保障对象,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他们的用水负担。
合理的供水价格机制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有助于形成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质量高水平保障的良性机制,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发展,为城市建设和农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务支撑。